邁克爾·斯特曼-2022 年 5 月 24 日
“那些稱惡為善、稱善為惡的人有禍了;以黑暗為光,以光為黑暗……”(以賽亞書 5:20)。
小號飛節治療也稱為電休克療法、ECT、電擊,或簡稱電擊。在此過程中,電流通過大腦以產生癲癇發作。在現代,接受它的人處於全身麻醉狀態。沒有具體的理論可以解釋為什麼休克治療會有所幫助,而且它對大腦的影響還沒有完全清楚。
法西斯主義的開端
在 1700 年代後期,“精神病學”一詞的發明者——德國醫生約翰·克里斯蒂安·賴爾(Johann Christian Reil)推測,精神病患者可以通過突然在冷水中浸泡或射擊等方式“受到驚嚇”或“震驚”恢復健康。他們背後的大砲。
雖然治療方法發生了變化,但“休克”這個名字仍然存在。基於癲癇和精神分裂症之間存在拮抗作用的錯誤假設,休克治療(由化學或電氣手段引起的抽搐)在 20 世紀上半葉變得更加普遍。Manfred Sakel 是第一個嘗試使用胰島素新方法的人,其次是使用 Metrazol 的 Ladislas Meduna。但是太多人死於胰島素,太多人抱怨 Metrazol 帶來的疼痛。
兩位意大利醫生 Ugo Cerletti 和 Lucio Bini 想嘗試電力。Cerletti 擔心這會是致命的,直到他得知屠宰前受到電擊的豬並沒有死於電流。比尼有一種令人震驚的方法,它也不會殺死狗,但並非沒有發現廣泛的腦損傷。儘管如此,Cerletti 還是繼續進行了第一次人體試驗。
那一年是 1938 年,意大利處於法西斯獨裁者貝尼托·墨索里尼(Benito Mussolini)的控制之下,精神病院人滿為患。正如芬克在 2009 年使用休克療法的專業人士指南中所說的那樣,“由於缺乏有效的補救措施,他們允許進行許多實驗性和不安全的干預措施。”
警察發現一名男子在火車站遊蕩,說著奇怪的話,他們把他帶到了Cerletti和Bini。Bini 描述了他們對他所做的事情:“患者的……手臂被綁……[在顳頂區域]……放置了兩個矩形電極……第一次80 伏,持續 1/4秒。允許用於感應的交流電流流動……患者立即出現軀乾和四肢所有肌肉的強直性痙攣[即收縮]……以 80 伏的電流重複實驗 1/2 秒……患者……使我們知道他認為電流是一種不愉快的感覺,不想嘗試第三次……十五分鐘後,它又重複了第三次。” 醫學博士理查德艾布拉姆斯說,這個人的話真的是,“不再是;是殺氣騰騰的。”
精神病學最重要的批評者,醫學博士 Thomas Szasz 對第一次休克治療這樣說:“SE [受試者] 對 Cerletti 完全陌生,他沒有尋求他的幫助(後來他拒絕了他的干預)……雖然塞萊蒂明文將其送往醫院‘觀察’,卻公然違反羅馬警察局長的指示:他沒有觀察 SE,而是將他用作實驗對象……塞萊蒂沒有提到他的實驗獲得了任何人的許可。”
今天,第一次休克治療將被譴責為違反紐倫堡法典,該法典是在二戰後為應對納粹暴行而製定的,並禁止在未經知情同意的情況下對人體進行實驗。同樣,美國法律禁止未經同意進行人體實驗。
震驚來到美國
Lothar Kalinowsky 是休克治療最早的倡導者之一。他於 1899 年出生於柏林,1922 年獲得柏林大學的醫學博士學位,在來美國之前曾在意大利的 Cerletti 手下工作。Kalinowsky 和 Paul Hock 於 1946 年撰寫了《精神病學中的休克治療和其他軀體手術》,早在人們了解其長期影響之前,它就以有利的眼光描述了 ECT。
雖然仍處於起步階段,但休克已在州立醫院廣泛使用。根據美國國立衛生研究院 (NIH) 的說法:“[A]s ……隨著新療法的出現,ECT 被用於各種疾病,通常是高劑量和長期使用。許多這些努力被證明是無效的,有些甚至是有害的。” 根據彼得布雷金的說法,它通常被用來控制“難相處、不守規矩或不合作”的病人。
那時病人沒有被麻醉來讓他們入睡,也沒有肌肉鬆弛劑來防止他們的骨頭斷裂。據 NIH 稱,椎骨骨折很常見,多達 40% 的患者在手術過程中出現“並發症”。
甚至在 1947 年,精神病學促進組織總結說:“濫用電擊的現象非常普遍和危險,因此有理由考慮在這種技術的限制下開展專業教育運動,甚至可能有理由制定某些控制措施。”
公眾在 1975 年的 Milos Forman 電影(根據 Ken Kesey 1962 年的小說) 《飛越布穀鳥巢》中體驗了當時的震驚待遇。
事實上,據喬納森·薩多夫斯基(最近一本關於休克療法長期爭議的教科書的作者)所說,“[T][電影中]發生的一切都是不可能發生的……偏遠的醫生、報復心強的員工,以及尤其是對 ECT 的報復性使用是完全合理的。”
這還沒有結束。正如 Jean Dietz 在 1972 年為《波士頓環球報》所寫,“[E] 電痙攣療法沒有受到公眾監督,實際上也沒有經過科學審查……[T] 根本沒有關於可以使用多少電壓、多久進行一次治療的規定給定,患者的年齡,或者治療是否適合診斷結果……[休克醫生]在沒有適當診斷或後續護理的情況下不加選擇地使用治療,只要患者或保險公司付費。”
五十年前,迪茨寫下了這句話。但令人懷疑的是,已經發生了很大變化。現在,大多數州所要求的只是“知情同意”。但是休克醫生告訴他們的病人甚麼取決於他們。許多人使用美國精神病學協會 (APA)的《電痙攣治療實踐》第 2版中的同意書。雖然它指出已經報告了 ECT 後的長期記憶喪失,但這並不表明它有什麼值得擔心的。最糟糕的是,大多數人相信他們震驚的醫生告訴他們的一切。
謊言,謊言,謊言
隨著 1950 年代新鎮靜劑和抗抑鬱藥的推出,休克受到了重創。它在抗精神病學運動、媒體和布穀鳥巢中也聲名狼藉。
對於震驚的醫生和設備製造商(統稱為“行業”)來說,這意味著大量資金付諸東流,未來充滿不確定性。但他們能做什麼?休克最大的問題之一是,很多人認為它會導致腦損傷和長期損害。假設業界對 ECT 後的長期記憶缺陷進行了大規模的科學研究,結果證明他們的批評是對的?從純粹自私的商業角度來看,為什麼要冒險?事實證明,該行業選擇在 APA 的幫助下向公眾“推銷”震撼。
他們必須“賣”什麼?
有麻醉劑和肌肉鬆弛劑。以前,只要打開電流,患者就會出現嚴重的抽搐,可能會骨折。但是肌肉鬆弛劑使他們的肌肉麻痺並防止它們斷裂。當肌肉鬆弛劑阻止他們呼吸時,麻醉使他們不會感到恐懼。
眾所周知,足以引起抽搐的電流會殺死腦細胞。在 2009 年的一本書中,Linda Andre 透露,雖然業界聲稱新程序使用“更少的電力”,但麻醉增加了產生抽搐所需的電流。他們聲稱短脈衝技術也使用“更少的電力”。然而,它使用了更多,因為每秒脈衝數增加並且電流施加的時間更長。然後他們聲稱單側電極放置(即兩個電極在同一側)“減少了電流”。但與此同時,治療效果降低,需要更多電流才能產生抽搐。
另一個錯誤的說法是自殺風險是 ECT 的“必須”原因。但在回顧了關於休克和自殺的研究後,彼得布雷金發現沒有人支持該行業的說法,即休克可以降低任何診斷組的自殺風險。最近,2007 年的 Munk-Olson和Peltzman 等人。2020 年未能表明 ECT 降低了自殺風險。
不過,最高獎項歸 APA 授予,因為它在 2001 年的電痙攣療法實踐中聲稱 ECT“沒有證據表明腦損傷”。這與大量動物、屍檢和其他研究以及無數患者投訴相悖。
同樣,最近的一起訴訟指向了與 APA 不同的方向。衝擊裝置的主要製造商 Somatics 與Jose Riera 訴 Somatics 案中的原告達成和解,原告聲稱他們的衝擊裝置導致腦損傷和損傷。此外,Somatics 發出警告稱,他們的設備可能“導致永久性腦損傷”。另一家主要的電擊設備製造商Mecta Corp. 在受到如此多的訴訟後被拒絕投保,不得不申請破產保護。
計算受害者!
在給予第一次休克治療之前,Egas Moniz 進行了腦葉切開術。大腦的大纖維軌跡被切斷,不知道會發生什麼。醫療機構花了數年時間才承認腦葉切除術的破壞性。ECT 的損傷通常位於額葉和顳葉,但與腦葉切開術一樣,無法事先知道 ECT 的具體損傷是什麼——就像俄羅斯輪盤賭!
有多少人在接受 ECT 後有嚴重的問題?
羅斯等人。(2003)檢索了已發表的文獻,以了解休克患者如何看待他們在英國國家衛生服務局委託的一項研究中的經歷。至少有三分之一的人報告了長期記憶喪失。估計範圍從12% 的低點到55%的高點不等。
然而,自我報告研究的問題在於它們可能具有誤導性。患者可能不知道自己的不足或彌補的東西。對隨訪的反應可能取決於它是由治療機構的人還是外面的人完成的。選擇參加的人可能與不參加的人不同。
此外,正如 Sackeim 所寫,“關於 ECT 長期影響的經驗信息主要來自在研究環境中進行的小樣本研究,隨訪間隔通常限制在兩個月或更短的時間內。…[T]這些研究無法充分評估長期缺陷的嚴重性和持續性。”
John Read、Irving Kirsch 和 Laura McGrath 在 2019 年對 ECT 與假 ECT(即無電麻醉)的隨機對照試驗進行了薈萃分析。他們的論文說明了小樣本研究的缺陷和缺乏證據對於 ECT。他們在文獻中發現了 11 項相關研究和 5 項元研究,但自 1985 年以來沒有一項。ECT 受試者在 4 項中的改善超過 sham,在 5 項中沒有發現差異,研究人員對 2 項的結果發表了不同的意見。對方法學的分析表明,所有研究都太小而且做得太差,無法得出任何結論。
為什麼不使用磁共振成像 (MRI) 和神經心理學測試進行大型、單一的科學研究,而不是自我報告和小樣本研究的許多問題?“MRI 圖像比其他形式的診斷成像更清晰、更精確……因為 MRI 可以提供清晰的軟組織圖像,所以它是診斷大腦狀況的可靠工具”(MRI 中的預期內容……,未註明日期)。神經心理學測試可以確定記憶力、注意力和許多其他方面的受損程度。如果在 ECT 後數月或數年內完成,該研究可以很好地估計有多少人遭受腦損傷和長期損傷。
國家心理健康研究所 (NIMH) 將是此類研究的合理資金來源。但是撥款委員會中的一些人屬於 APA,它是 ECT 的堅定支持者。而且,到目前為止,什麼也沒做。這意味著——至少現在——沒有人知道有多少人確實經歷過長期困難。這意味著接受 ECT 的風險仍然未知。
警察在哪裡?
美國聯邦藥物管理局 (FDA) 負責確保處方藥和醫療器械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衝擊設備於 1940 年首次進入美國市場。但直到 1976 年國會通過了食品、藥品和化妝品法案的安全醫療設備修正案,它們才受到 FDA 的授權。
修正案還建立了確定醫療器械風險的製度。III 類設備是風險最高的設備。
ECT 設備於 1976 年被 FDA 歸為 III 類。但由於一些例外情況,多年來 FDA 對它們的控制有限。為了賦予 FDA 更大的監管醫療器械的權力,國會通過了 1990 年的《安全醫療器械法案》,該法案要求 FDA 為所有 III 類醫療器械獲得上市前批准 (PMA)(這意味著該器械可以證明其安全性和安全性)。有效性)或將它們重新分類為較低的風險水平。
FDA 沒有獲得 PMA,而是選擇將電擊裝置重新分類為較低的風險水平。為此,它必鬚髮布基於科學證據的行政命令。它還必須召開神經設備諮詢小組委員會會議來審查證據。然而,直到《安全醫療器械法》通過 19 年後,它才開始為會議做準備。到那時,ECT 設備已經在 FDA 的授權下 30 多年,並且從未像大多數疫苗、藥品或其他醫療設備那樣經過嚴格、科學的測試。早就應該對同樣高標準的衝擊裝置進行研究。然而,鑑於其選擇,FDA 決定主要依賴已發表在文獻中的小型研究
神經學諮詢小組委員會在 2011 年 1 月開會時,沒有就 ECT 設備的抑鬱症(單極和雙極)和緊張症的重新分類達成共識 – 這些診斷最常使用 ECT。據《紐約時報》報導,投票支持重新分類的委員會成員主要是那些自己進行 ECT 或將患者轉診進行 ECT 的人,並且對結果有經濟利益。相比之下,據《華盛頓郵報》報導,委員會主席、梅奧診所神經科學教授 Thomas Brott 博士以及其他人希望在降低風險之前證明電擊裝置是安全有效的。
儘管如此,FDA 還是繼續發布了將 ECT 設備重新分類為 II 類的最終命令,自 2018 年 12 月 26 日起生效。II 類設備需要在不受 FDA 監督的情況下進行“特殊控制”,例如遵循設備中的說明手動的。重新分類僅適用於患有重度抑鬱症、雙相情感障礙和緊張症的 13 歲或以上且需要緊急響應和/或對先前治療無響應的患者。精神分裂症和所有其他診斷仍屬於 III 類,因此需要 PMA。
FDA 在最終命令中表示,它已經審查了 400 多項新研究和文章,並重新評估了其諮詢委員會之前已經審查過的那些。它還考慮了具有可疑科學價值的觀察性研究、病例報告和回顧性圖表審查。它說自 2011 年以來的新研究將在公共檔案中找到,但沒有找到鏈接。除了聲稱這是基於“全部證據”之外,他們也沒有透露他們的決定是如何做出的。
《紐約時報》報導稱,銷售電擊裝置的兩家公司 Somatics 和 Mechta Corp. 告訴 FDA,他們無法負擔獲得 PMA 所需的大型研究。FDA 的重新分類決定部分是為了確保這些公司繼續經營並繼續銷售電擊設備。
但是,在休克設備與疫苗、處方藥和其他醫療設備保持相同的高標準之前,接受休克治療的風險將一直存在。FDA 警告自己:“……ECT 治療的長期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得到證實。”
我們從這裡去哪裡?
“不幸的是,精神病學並沒有表現出絲毫控制其以’治療’的名義損害患者大腦的衝動……ECT將不得不被專業之外的力量所製止,包括公眾的憤怒,法院決定禁止使用它,和立法禁止它。” ——Peter Breggin,精神病學中的腦功能障礙治療
文章來源:
https://www.madinamerica.com/2022/05/shady-world-shock-treatment/
邁克爾·斯特曼Sturman 先生是一位退休的心理學家,在各種環境中擁有超過 30 年的專業經驗。他擁有韋恩州立大學的心理學學士學位和底特律大學的碩士學位。他的專業興趣包括兒童和青少年、抑鬱症、犯罪以及倡導更好的心理健康計劃。他目前住在俄勒岡州的尤金。